当前位置: 首页 > 公证法 > 赠与公证 >

【天天播资讯】个人宣布破产债务还要还吗?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是什么?

2023-06-06 11:16:27 来源:法制网

一、

个人宣布破产债务还要还吗

个人不能宣布破产,公司宣布破产债务还要还。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

2.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二、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这一费用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包括破产案件受理费、职权调查费、公告费、送达费、法院登记申报债权的费用、法院召集债权人会议的费用、证据保全费用、财产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勘验费用,以及法院认为应由债务人财产支付的其他诉讼上的费用。找法网提醒您,破产费用所包括的案件诉讼费用必须是为破产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费用,不包括在破产程序进行中个别债权人因其他争议而发生诉讼的费用。

三、

破产案件由什么人民法院管辖

破产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人民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则之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都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标签: 个人宣布破产债务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里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处理? 要闻
每日消息!继承权的丧失是自动的吗?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醉酒能骑自行车吗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怎样处罚?
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区别是什么?探矿权转为采矿权难办吗?
公务员被判刑会留下案底吗?刑满释放后原单位是不会接收的吗?
税务登记证遗失了怎么办?税务登记证遗失补办流程是什么?
智力成果是知识产权的客体吗?知识产权的客体的特征是什么?
专利法中假冒专利的行为有哪些?假冒专利罪如何认定?
重庆金融贷款逾期停息挂账是真的吗网贷逾期了暂时还不上怎么办?
侵权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侵权损害赔偿标准相关司法解释有哪些?
知识纠纷
1 哪些可以申请专利?专利可以同时多个人一起申请吗?
2 专利申请收费标准是怎样的?申请不同类型的专利所需要的钱不同
3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让与人有哪些主要义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与专利许可合同有什么区别?
4 哪些情形实施专利强制许可?专利强制许可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5 专利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专利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6 专利驳回复审具体有多长时间?哪些情况下专利申请可能被驳回?
7 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多少年?非专利发明人是否有专利申请权?
8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计算方式是什么?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多长时间?
公司法
企业改制的含义 有哪些方式?改制后国企员工属于什么性质?
民营企业改制中的隐形债务问题 面对隐形债务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旅行社经营范围变更的审核告知事项 旅游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企业无常加班是否可以匿名举报?强制加班公司没有加班费怎么办?
企业清理欠款时应注意什么问题?企业短期借款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什么是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超级短期融资券?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这些知识你都知道吗?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具体有哪些形式?来了解下这五种形式
一人公司设立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人公司的特征
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计税基础怎么确认?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要符合什么要件?
合同法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权利义务一览 主要包括这些内容

2022-09-01

运输承揽合同司法解释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有哪些

2022-09-01

装修合同签订流程法律法规一览 律师解答

2022-09-01

建筑工程承包人最主要的义务一览 承包合同内容介绍

2022-09-01

监控安装合同书的内容格式介绍 一般包括这些条款

2022-09-01

委托书可以撤销吗 房屋买卖公证可否撤销

2022-09-01

劳动纠纷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权利义务一览 主要包括这些内容
运输承揽合同司法解释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有哪些
装修合同签订流程法律法规一览 律师解答
建筑工程承包人最主要的义务一览 承包合同内容介绍
监控安装合同书的内容格式介绍 一般包括这些条款
委托书可以撤销吗 房屋买卖公证可否撤销

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2022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60  联系邮箱:920 891 263@qq.com